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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温高毒 低温低毒 |
一般药物的毒性随水温的升高而加强,所以在高温时施药要慎重,必要时还要适当减少用药量。但也有例外,菊酯类杀虫药物的毒性往往随水温的下降而增强,所以在水温低于20℃时施用菊酯类杀虫药物也要注意减少用药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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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塘的配套 设施要充足。 |
在施药前检查配套设施(如增氧机、抽水机)能否正常运作。在施药时开动增氧机的目的主要是拌混药物,其次是增氧。准备抽水机的目的主要是一旦发现塘鱼中毒便于马上进行大量换水,也能起到增氧作用。施药后一般开增氧机30分钟左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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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药的时间 |
一般施药的时间在上午10:00~11:30。因为在上午9:00以前,体质比较弱的鱼类常出现一段时间的浮头现象,如再施药,势必造成塘鱼中毒死亡;12:00之后水温上升不少,药物的毒性一般也随之增强;傍晚施药则不利于观察鱼类的活动情况,加上溶氧正在减少,施药更加危险。因此,施用一般性药物最好在上午鱼类浮头结束两小时之后、水温升高之前进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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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药时要进行小面积试用。 |
为保证用药安全,可在池塘一边施用均量药物或先用一半药物泼洒半塘,观察 10~20分钟,看鱼类的活动是否有异常,如果鱼类活动一切正常,再于另外半塘施用另一半药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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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施杀虫药 后施杀菌药 |
塘鱼体内外有大量寄生虫并发细菌病时,应先施用杀虫药物,后施用杀菌药物,以防寄生虫造成的伤口重新感染细菌病。当塘鱼以细菌病为主,仅有个别寄生虫存在时,可以先治细菌病,之后根据寄生虫的变化量确定是否施用杀虫药物,以防把水体的浮游生物全部杀死,影响水体的生态平衡,得不偿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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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菌药物 要连续施用。 |
第一次施用杀菌药物的作用是防病,第二次施用杀菌药物的作用是治病,第三次施用杀菌药物的作用是根治。第一次与第二次施用杀菌药物的时间间隔为两天,第二次与第三次施用杀菌药物的时间间隔为3~5天。第一次的用药量为正常量或稍加量,第二、三次可适当减少用药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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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药物 的不同特征 |
影响水体溶氧的药物主要有硫酸铜、高锰酸钾(灰锰氧)、福尔马林,因此,施用这类药物时要连续四晚整晚开增氧机,必要时甚至日间也要开增氧机。灰锰氧见光分解,容易失效,应在阴天或傍晚时施用。不要混合施用敌百虫与碱性药物,以免两者发生反应生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。施用磷肥时避免搅拌水,目的是增加磷肥在水中的悬浮时间,防止其过早沉淀在淤泥中,从而失去肥水的作用。 |